2005年11月09日
武汉中商(000785)今日披露,公司将退出家电经营,将现有库存商品转让给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并将下属的家电卖场转租给其经营。
2005年11月4日,武汉中商与武汉国美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剥离公司家电经营业务,并将上述业务按约定条件转让给武汉国美,将现有库存商品依合同转让给武汉国美,转让的库存商品总额不超过3,860万元(含税),公司现有7家家电销售网络转租给武汉国美经营。国美电器为担保方,对武汉国美履行合同义务承担不可撤消的连带保证责任。
鉴于武汉中商家电网络有一定无形资产,武汉国美同意在合作协议及租赁合同全部签署完毕后并于2005年11月25日前向武汉中商支付网络费700万元整,以转账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武汉中商称,家电属于单位价值较高的商品类别,退出家电经营,将使公司整体销售规模下降。但退出家电经营后可以集中资金发展公司的百货和超市等商业业态经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本次家电经营转让,因商品交接或处理,预计直接损失700万元,同时因接受武汉国美补偿款700万元,预计盈亏持平。